土地買賣、印鑑證明問題[請求高手專業知識家]
發問者:辰辰 發問時間:2011-01-11 13:37:28
100%網友正面評價
請問一下...本人之前 很窮生活有點困苦....

之後在朋友的介紹下 就相信了他 跑去申請 我的第一次印鑑證明 ! !

辦理完畢後 就交給21世紀不動產 似乎被他們拿去當人頭...



聽他們說好像是政府有規定 土地持有人好像需要到一定的數量才可以賣出?

他們好像有土地要賣 需要多人同時過戶擁有股權 才可以賣出?

這是不是就是他們要賣一筆土地 有少數人不同意 他們就找些人 一起持有強迫把他賣出 這個意思呢?



由於我給他們申請是兩次....  1次3000元@@

這兩次我總共領了6000元~

問題來了~~~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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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接下來我會有什麼問題嗎? 他們可以信任?

是不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???  我會不會被盜用什麼的??

將來如果 我爸媽或我阿公阿嬤 要過戶房子給我 [是不是會被查出來我被當人頭]

因為他們一直寄信件來 好險兩次都是我無意間 在吃飯 剛好攔截到這封信

不然我可能會被家人發現 就完蛋了..........

上面是寫說 :

  一 、依據 台端 XX年XX月XX日 本所收件 XX中地測丈字第XXXXXX土地複文申請書辦理。

二、所請座落 XX市XX段X地號土地他項權利位置測量(地上權)乙案,
原定測量日期因雨,另改訂於民國XXX年X月XX日下午2時整測量
[之前就有發過好像下雨所以現在通之更改日期]

三、屆時請依原通知攜帶有關證件準時到場領丈。

四、如遇風雨或其他事故不能實地複丈(測量)時,另行定期通知。

五、副本抄送土地所有權人,屆時請會同辦理。

正本:XXX

副本: 大概有 80多人的樣子(大家的名字就不方便打出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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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來了? 請問我本人一定要到場?

他們現在是在做什麼 [測量土地嗎?]

他們把土地賣掉了沒? [現在我還是持有這筆土地的一小份意思嗎?]

我如果不去 會怎麼樣?



如果賣掉了 我會不會有土地稅、一堆後續相關問題要繳還是幹痲怎樣的後續問題??

聽他們說拿我的印鑑證明 好像是要 我跟他們一起持有土地好抵達需求人數而賣掉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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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現在印鑑證明都還沒更改 ,請問我如果更改 他們那邊會怎樣嗎?(例如土地無法賣掉?)

另外我跑去戶政事務所 說要更改印鑑 這樣是不是就能放心了?

很怕他們把我的印鑑證明 拿去亂搞...(還是我想太多?)



我如果現在跑去更改印鑑 他們一樣可以把土地賣掉嗎?[我沒有想要貪這筆]

因為上面印鑑證明 當初申請時 上面好像有寫說有有效期限(印象中好像3個月還6個月)

又有人說 我如果把我戶籍地 改掉 那份印鑑證明就沒有用了(是否這說法正確?)



還是說 我去更改印鑑證明 才能確實防止他人意圖不明 才能安心??

我現在印鑑證明還沒去更改....

請問更改要多少錢? 舊的印章要拿去嗎? [因為我新的、舊的都是50元木頭的便宜印章]

還是說我直接說我 舊的不見 要從新半印鑑證明?(哪種比較方便、省事)
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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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各位 高手、專業知識家 解答

一般屁小孩、想騙點的就別來了。

我知道我錯了 我下次不想在這樣冒著這種風險去賺這種錢....(之前實在是困苦) 另外我沒有意圖想要做什麼,只想平安順利脫身...

 
2011-01-12 21:56:03
對我後來有想起......... 當初他們21世紀不動產公司 是叫我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,

申請完兩份、身分證 正反面 影印 1張 跟印鑑證明 的 印鑑 1個

當時也有給他們蓋好項合約還是什麼的東西

之後才給我三千元 [是太便宜了嗎]?


那他們現在土地是還沒過戶還沒賣掉?


我是怕他們過戶 之後有問題 還是怎樣的ˇ 我會不會有事情阿(例如稅金或法律責任問題)

會不會我要背債務阿? 當時印章給他們蓋一下 跟好像登入電腦系統幹麻的

他們是說是34條之1 土地法需過戶 才找我去當人頭 給我三千元........

我很怕後續有問題 我需要負責 或怎樣的.........
2011-01-12 21:56:22
我現在 不能去變更印鑑阿? 這樣他們到時要過戶 是沒辦法過戶嗎?

因為我很怕 他們拿那兩份印鑑證明、身分證影本去做壞事 (之前一起給他們這兩樣時)

有順便給它們印章蓋一樣東西 類似 合約還是啥的~ 會不會後面還需要我出面蓋印章?

我只想趕快把事情解決完畢 我不想要在冒這總風險 好恐慌.....

他們有寫切結書給我 但是 寫切結書那位本人 也是21世紀裡面的員工代書之ㄧ

他曾經有偽造文書 跟一些土地相關問題 被抓去關過= = 現在出來了

如果以後出事情 我拿這份切結書 有用嗎?[上面有他的簽名、蓋章]是正本....
2011-01-12 21:56:30
因為總共人頭大概有80位左右 是不是代表這筆土地 不小阿..........

很怕他們有利益糾紛問題 導致我們這些人頭都牽扯進去(這位代書本身也有參加)

感謝各位幫忙 請求 解答 我送上我最大誠意20點給您..........

3000元真的很不值得嗎?
最佳解答
回答者:義盛 ( 實習生 1 級 ) 回答時間:2011-01-12 11:31:38
您好:
本事件就是要行使(多數決)而已,沒有很複雜。
而您就是人家用3000元跟您買下的人頭而已,對方把土地的所有權幾分之幾過戶到您的名下,要求您先把印鑑證明放置在對方那裡,是怕您到時候會再開口要錢,所以先行的動作。
您既然已收錢,就應該配合對方的動作。
如果您現在名下沒有其他的不動產,那張印鑑證明就等於是一張廢紙,沒有其他的作用。
印鑑證明有效期是6個月,您不用太擔心。
如果您現在去把印鑑章換掉,就等於您是在坑對方的錢,這對您可能會有困擾。
所以再此要提醒一下網友: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要錢還是要靠自己的能力,正當的工作索取報酬,用的才會安心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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